金沙集团1862cc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(修订)

发布者:mcman发布时间:2019-05-14浏览次数:635

     为进一步加强金沙官网教师与高水平研究人员的学术交流,提升金沙官网教师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,鼓励金沙官网教师积极参加高校和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学术、教学研讨会议等学术交流活动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宗旨

 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,鼓励和推动金沙官网教师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国际、国内学术交流活动。

二、基本要求

  1. 面向金沙集团1862cc在册在编教师。

  2.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申请学院经费资助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教师;使用教师各类科研经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,遵循学校及科研、财务主管部门的相应管理办法。

  3. 学院现有教职工参加国际、国内学术交流活动,要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需要,申请参加会议的主题和教师主要研究方向和教学科目密切相关

三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经费管理办法

(一)海(境)外国际学术会议

  1. 教师受邀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大会主旨报告或大会重要报告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,学院报销本次会议相关费用(包括国内国际段往返交通费、住宿费、差旅补助及会议费、签证费等);教师回国后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方可进行报销。

  2. 教师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,并在会议上做分论坛学术报告(经学院同意),国际往返路费及会议费由学院承担,住宿费及公杂费由教师个人承担。学院并承担本次国内段往返交通费(限火车软卧/飞机经济舱/高铁二等座)及签证费。教师回国后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方可进行报销。

  3. 聘期考核中名列前茅的教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,优选考虑支助其参加境外国际会议,支助额度由党政联席会商议决定。

(二)国内学术会议(含境内国际会议)

  1. 学院支助每位教师每年参加一次国内学术会议(含教学研讨会),具体金额由分管院领导审定。

  2. 参加在境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,在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及主旨报告,资助额度由党政联席会商议决定;教师报销时,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。

 

 本办法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执行。解释权归金沙集团1862cc。

附件一:金沙集团1862cc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申请表.doc

附件二:金沙集团1862cc教师参加海外学术会议申请表.docx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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